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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广州、韶关、汕头等多地企业

时间:2023-08-30 16:42:23    来源:腾讯网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0日发布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内容显示,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饼干、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8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14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鹤山市沙坪甘和商行销售的标称鹤山市云乡镇沁源丽宝山泉水厂生产的沁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山市沙坪烨彤商行销售的标称鹤山市上善水坊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鑫晶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鲜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拿铁风味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尚佳益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健宇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溶咖啡饮料(咖啡固体饮料)(摩卡风味咖啡)和速溶咖啡饮料(咖啡固体饮料)(卡布其诺咖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从化城郊盛宝庆餐厅使用的菜碟和洋酒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韶关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保利中宇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韶关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保利中宇店销售的青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东莞市谢岗佳华副食店销售的干海带,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省逢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源喜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湛江市惠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百合和淮山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湛江市东耀明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梅州市平远县飞龙实业有限公司飞龙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金华食品腌制厂生产的潮州酸菜(盐水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西明华花园C5栋首层9号铺彭耿耿销售的鱼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汕头市潮阳区文光惠容食品店销售的鱼丸,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五响居委南新园第2幢(首层22号铺)刘棉旭销售的大鱼丸和小鱼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饿了么小白菜肠粉店(经营者为普宁市流沙李晓鑫餐饮店)在饿了么(平台)销售的小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从化街口优点美食店制售的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阳江市江城区北桂园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广东北桂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廉江市永福投资有限公司永福御景城广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果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式曲奇(抹茶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东凤镇帝虎餐饮店使用的杯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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